養老保險過去一直的原則是多繳多得、長繳多得。延遲退休制度即將實施以后,人們才發現養老保險制度也有晚退多得。
參加養老保險繳費形成的養老金,主要有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兩部分構成。這兩部分計算公式實際上都體現了多繳多得、長繳多得以及晚退多得。
首先說個人賬戶養老金,等于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余額÷退休年齡確定的計發月數。
個人賬戶的余額,是按照繳費基數的8_計入個人賬戶的。如果我們繳費基數高,計入個人賬戶的錢數就高,形成的個人賬戶余額就更高。相同情況下,人們領取的個人賬戶養老金也會更高。如果繳費年限長,一方面繳費的月份就多,另一方面個人賬戶余額里積累的利息就越多。如果我們退休年齡晚,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計發月數就會減少,也能提升個人賬戶養老金的金額。
第二,基礎養老金部分。基礎養老金主要跟社平工資、本人的平均繳費指數、繳費年限三個因素相關。
本人的平均繳費指數實際上就是體現的繳費基數。如果繳費基數高,相應的指數就越高。比如說始終按照300_檔次繳費,那么平均繳費指數就是3。如果平均繳費檔次只有60_,那么平均繳費指數也是0.6。300_檔次繳費12個月,基礎養老金可以多領取2_的社平工資;而60_基數繳費只能領取0.8_,雖然差距縮小、依然是多繳多得。
繳費年限在基礎養老金計算中的作用非常直接。30年100_基數繳費可以領取30_的退休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40年繳費可以領取40_。
退休早晚,體現的并不明顯,主要隱含在退休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上。每年我們到退休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都增漲7_~10_以上,遠遠超過了平均養老金的增長幅度,晚退休肯定劃算。
雖然說多繳多得、長繳多得、晚退多得,但說實話由于早退休能夠早領養老金,而且養老金還年年根據職工工資和物價增漲情況,不停的上漲。因此,就顯得早退休更劃算。
我國的養老保險制度實際上還不完善,參保人員的喪葬、撫恤和傷殘待遇保障性并不好。喪葬、撫恤都是一次性的,傷殘津貼待遇各地的標準并不高,要求也比較嚴格。所以說,十四五期間我國的養老保險制度還要進一步完善。
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實現全國統籌,靈活就業人員參保放開戶籍限制,最終職工在任何一個地方參保,產生的養老金待遇都一樣。
十四五期間,最受大家關注的實際上是延遲退休,同時國家還將提高領取養老金的最低繳費年限。不過具體實施還是處于待定階段,延遲退休剛剛征求各地意見。
養老保險參保多少年合適呢?實際上多積累、高待遇,一般來說,世界上的主流是要求繳費35~40年時間。這樣既能夠分散每一年度的繳費成本,不至于讓在職職工負擔太重,特別是現在按照20_的比例繳費,很多靈活就業人員都嫌負擔太重了。另一方面,繳費年限長、積累多,待遇水平也夠高。
所以,未來要想安安穩穩的領一份養老金待遇,能夠保障基本的生活,最起碼還得根據自己的收入水平、繳費30年以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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