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上午,美國制藥公司吉利德對近日引發討論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的潛在藥物瑞德西韋的專利之爭進行了回應。
吉利德在發給澎湃新聞記者的回應中稱,吉利德研發了瑞德西韋(Remdesivir),并在美國、中國及世界其他地區擁有專利。2016年,針對瑞德西韋(Remdesivir)在冠狀病毒上的應用,吉利德在中國以及全球申請了更多的專利。在中國,對于冠狀病毒應用的專利申請尚待批準。
2月4日,中國科學院武漢病毒研究所在官網發布文章稱,該機構研究發現吉利德在研藥物瑞德西韋在體外實驗中取得了顯著的抗新型冠狀病毒的效果。有了這一發現之后,武漢病毒所于1月21日將瑞德西韋的抗2019-nCoV的用途申請了專利。
上述消息公開后,引發輿論質疑。武漢病毒所是否有資格把吉利德的專利藥物進行藥物應用專利的申報?
“藥品的新用途是可以申請專利的,并且這是行業內的常規做法?!弊咸僦R產權高級知識產權顧問趙佑斌此前向澎湃新聞記者表示,“瑞德西韋本來是用來抗埃博拉病毒的,新冠病毒以前世界上還沒有,用瑞德西韋抗新冠肺炎是藥品的新應用,所以可以申請專利?!?/p>
當然,申請未必能獲得批準。
吉利德在回應中稱:“我們注意到關于武漢病毒研究所專利申請的相關報道。吉利德無權干涉專利局是否向中國研究人員授予專利。武漢病毒研究所的專利申請是在吉利德提交申請的三年多時間之后提交的,對這份申請的考量將會綜合目前對于該合成藥物已知的了解和正在申請中的專利?!?/p>
吉利德指出,目前他們無法對研究人員專利申請的細節發表評論,因為專利申請內容在18個月之后才會公布,“目前,我們關注的重點是盡快確定瑞德西韋治療2019-nCoV感染者的潛在安全性和有效性,并對未來潛在的供應需求加快生產進度?!?/p>
吉利德還指出,瑞德西韋是一種在研藥物,這意味著它作為2019-nCoV治療手段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被確定。吉利德正盡一切所能與中國、美國和世界衛生組織的官員開展密切溝通和合作,以便能夠盡快確定瑞德西韋作為2019-nCoV治療手段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我們也在努力迅速擴大該藥的生產規模,以滿足未來潛在的供應需求。
“我們認為,現階段討論任何強制許可或其他類型許可還為時過早。我們并未與監管部門就吉利德的生產供應成本或財務回報進行過任何的討論。 ”吉利德方面指出。
當地時間2月5日,吉利德全球CEO Daniel O’Day也在一場公司會議中對專利問題進行了回應。
“這對我們在全球的健康事業沒有影響。我要強調的是,我們的責任是患者。我們的首要任務是找到正確的臨床試驗項目,用科學和實據證明提供給患者的藥物是有效的。同時,提高產能,滿足全球的患者需求。” Daniel O’Day表示。
“專利并不是眼下我們首要關心的問題。我問過負責專利的同事,就像吉利德的其他藥物一樣,我們已經為Remdesivir在全球各個地區申請了化合物、使用專利包括冠狀病毒。我們不會卷入這個專利的問題,我們會找到方法來幫助患者,當然我們也會以另外的辦法保護我們的知識產權,但是患者是第一位的?!?/p>
公開信息顯示,目前吉利德已經在中國對瑞德西韋申報了兩項專利,一項為化學結構專利,一項為應用專利。其中前者已經在中國獲得許可,后者處于待審批狀態。
紫藤知識產權高級知識產權顧問趙佑斌此前接受澎湃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武漢病毒所想要拿下瑞德西韋抗2019新型冠狀病毒新用途專利有一定難度。因為這件用途專利獲得授權必須滿足新穎性、創造性、專利說明書公開充分等條件。吉利德已經將瑞德西韋的化合物結構與治療冠狀病毒的用途申請了專利。并且在用途專利中概括了所有抗冠狀病毒的用途,而且還提到冠狀病毒科聚合酶被抑制的技術特征。
“理論上這件專利如果獲得授權,吉利德要生產專門用于治療新型冠狀病毒的藥,就可能落在該專利的保護范圍內,也要得到武漢病毒所的許可。這樣雙方可以交叉許可,一定程度上可以作為降低藥品價格的籌碼?;蛘邔⑾嚓P專利轉讓或許可給吉利德,獲得一定的轉讓費或許可費,這也是醫藥界的常規做法。” 趙佑斌說。
這一觀點也在《中國科學報》援引的知情人士說法中得到了體現:“這種做法也是為了保護國家利益,如果我們不搶先注冊藥品用途,以后這個藥物的供應、價格上都保證不了。國外公司想給你藥就給你藥,不想給你藥就不給你藥,想要多少錢就要多少錢,這樣中國必將受制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