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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25 09:45
繼上海黃浦區一高樓外墻脫落造成居民被砸身亡的事故后,3月23日下午四點左右,長寧區茅臺路上,一幢有二十多年房齡的小區大樓,外立面瓷磚突然掉落,導致行人被碎片濺傷。對此,上海市住建委24日發布通知,明確將按照"誰的房子誰負責"的原則,采取一系列管控措施,排除懸在城市上空的隱患。
加強房屋高墜隱患排查整改,要按照"誰的房子誰負責"原則,具體牽涉到哪些方面?我們現在看到提出的落實的原則是業主房屋安全主體責任,政府屬地監管責任,行業管理責任,怎么理解這三方面責任?
律師宋安成表示,這其實涉及到誰的房子誰負責,首先民法典中,每一個業主作為房子建筑區域所有權人,他要對房子的外立面——公共部分,他的部分,他是產權的一份子,整大樓是整個產權,他對公共部分他作為安全主體責任主體,他應該是要負主要責任,如果說這個房子的外立面墻磚脫落,造成人員車輛的損壞,他是要承擔賠償責任的,那他就是主角;那至于屬地監管責任,政府可能要對一些舊樓,20年以上的可能要進行檢查,如果政府發現問題,她要督促業委會,督促物業公司進行相應的整改和修繕;至于行業管理責任,比如說相關的行業,比如說物業管理行業,比如說其他的和房屋管理相關的管理協會等可能要起到一個行業督促監管作用。